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环节管理实施细则

      毕业环节是大学教育中实现人才培养目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以往毕业环节管理中积累的经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对专业负责人的要求
      1.根据学校要求,落实指导教师,给首次独立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协助,不能安排助教单独指导毕业环节。
      2.组织教师学习《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手册》并严格执行该手册。
      3.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负全责。对照教研室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审议指导教师的选题,对不合要求的退回重拟。
      4.审核首次独立承担指导工作的老师设计(论文)中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5.配合辅导员做好本专业的师生双向选择工作。
      6.审核指导老师任务书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给指导教师重新填写。
      7.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和结束前检查,检查结果交院办教学秘书。
      8.做好争取优秀成绩参加公开答辨的学生名单上报工作,落实小组答辩工作。
      9.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的稿件征集和推荐工作。
      10.做好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1.做好教研室的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基本情况、主要成绩与体会,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或建议。教研室集体的和指导教师个人的纸质总结报告,由教研室统一交院办教学秘书。
      12.做好资料归档必要工作。督促指导教师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将本专业完整规范的资料统一交院办教学秘书。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认真学习《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手册》并严格执行该手册。
      2、按照学院的要求认真完成选题工作,不得在毕业环节中途擅自更换题目。
      3、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全责。及时严格检查学生每个阶段完成任务的工作情况,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设计(论文)任务。
      4.确保所指导的每个学生在设计(论文)中遇到问题能得到及时指导,在指导过程中注意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认真负责。

      5.对持校外企业课题的学生,审核该课题是否满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决定是否同意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在《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生申请校外毕业设计登记录》上签署意见。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指导教师保管,一份交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备案。
      6.对联系就业等需请事假外出的学生根据学生当前完成设计(论文)的进度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请假外出,并在《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生外出请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指导教师保管,一份交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备案。
      7.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交两次检查结果,中期1次,15周1次,所交的检查结果要有本小组的排序情况。
      8.负责学生的考勤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考勤表一式两份,一份每周1次交院学工办。另一联由指导教师保存至15周后交教研室主任,以便教研室主任了解情况,再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院办教学秘书。
      9.对不服从指导教师安排,旷课或不认真按时独立完成任务的学生情况,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反映,由院学工办按相应的管理条例处理。
      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基本情况,主要成绩与体会,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或建议,将总结报告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均交教研室主任。
      11.按照院、教研室的要求,做好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的推荐、布置等工作。
      1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档的必要工作,检查学生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三、对学生的要求
      1、按学校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参加二次答辩。
      2.认真学习《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手册》并严格执行该手册。

      3.对指导教师同意在校外企业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去企业做设计(论文)前,应填写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安全责任书并由家长签字,填写完后交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
      3.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得抄袭,有问题及时找指导教师指导请教,一旦发现抄袭将作严肃处理。
      4.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出勤的一律视作旷课,指导老师准假外出,返回当日未到指导教师处报到销假的也视作旷课,对旷课的处理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5.尊重指导教师,严格服从指导教师安排,既要积极创新,又要谦虚谨慎,防止固执已见,更不能和指导教师顶撞。
      6、对教师指导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教学秘书反映。
      7.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导教师安排的,将视情节酌情处理。

      四、对辅导员的要求
      1.做好毕业环节师生双选的学生报名、统计和汇总工作,参与设计小组的人员调整工作。

      2.收集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安全责任书并与家长联系,并进行汇总。将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交教学院长审核,审核后将所有登记表和协议书以及汇总表交教学秘书保存。
      3.主动了解学生的工作情况,同时也注意从学生中了解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做好师生沟通的桥梁作用。
      4.对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存在的问题或抽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教育引导学生。

      五、对教学秘书的要求

      1.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室的落实和安排工作。
      2.汇总并上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下发和催交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检查记录表。
      4.对学生反映的指导教师指导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向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或其他院领导反映。

      5.注意收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6.收集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至少保存五年)。

      六、图纸绘制要求

      对毕业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由学生独立设计的总图需分别用手工和CAD绘制,其余图纸是采用手工还是CAD绘制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商定。图纸数量视课题类型和学生工作量饱满程度由指导教师在任务书中规定。

      七、答辩要求
      1.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回校参加答辩。

      2.只有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有资格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
      3.参加公开答辩争取成绩优秀的学生名额不受限制,由学生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同意,上报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汇总提交教务处。
      九、学生资料装订和归档要求
      1.学生资料装订内容次序严格按“吉林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所列内容和次序进行操作。
      2.学生资料袋内除了装吉林建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所列的内容外,还应装入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评分表。
      3.指导教师检查本小组学生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无论学生参加哪级答辩,资料的最终检查均由指导教师负责),确认无误后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把好最后一道关,统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