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过程。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必须综合运用在本科期间所学的各种知识,独立地解决一个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背景的问题。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不仅可以全面检验学生在校期间的总体学习效果,也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和系统地理解所学过的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实际工作或从事进一步的研究打下基础。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属于专业研究的范围,尽可能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题目应尽可能有实际背景,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应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避免任务量不饱满或任务超过学生实际能力的情况出现。

       2.各专业教研室应在第七学期末拟定若干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认为符合本科毕业要求,由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根据学生兴趣和素质,为学生分配合适的题目,同时在给学生的任务书中提出明确的要求,学生的成果除毕业论文以外必须以可见的形式(如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或实验报告)反映出来。

       3. 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要求各专业教研室上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题目、指导学生人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名)及名单、进度计划、教师每周指导学生的时间及计划、对学生要求及标准等;材料上报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并备案。

       4.每位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论文评阅、答辩五个环节,全院统一组织、安排进行,每个学生各阶段工作完成都要有记载。

       5.开题检查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阶段2-3周后进行,主要考察学生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是否理解,对于如何开展工作是否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计划,工作量是否合适;中期检查在十二周左右进行,要求学生在这一阶段基本完成开题报告中提出的进度安排,按规范的格式列出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参考文献。

       6.结题验收由指导教师和学院委派的教师进行,检查学生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或实验报告,对照学生的任务书,确定学生是否完成任务书中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由学院指定的教师进行,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7.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合格的同学可以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答辩。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主要依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果和在开题和中期检查阶段的表现。

三、答辩指导委员会和指导教师

       1.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全院的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制定答辩细则并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裁决等。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一般为5-7人。

       2.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讲师及讲师以上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可以由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硕士学位的助教指导。一般助教可协助指导。

       3.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指导教师要和学生见面并发放设计题目,讲解有关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见面,并要加强过程指导,以便随时了解学生工作进展情况,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耐心细致的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

       5.指导教师平均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一般上下午各一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6.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成员定期(每两至三周)到设计室检查:学生人数、设计进度、征求学生的意见、教师指导情况等。

       7.学生答辩前,各位指导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的答辩材料,审阅批改毕业设计、图纸并写好评语。答辩委员会要对此复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答辩;

       8.指导教师出差超过一周,应由教研室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四、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与学院要求相同。

五、毕业设计(论文)日志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日志,在日志中反映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应该在日志中反映出来,如对学生提出的要求、任务,提出的问题等。

六、答辩要求

       1.答辩分公开答辩和分组答辩两种形式进行。公开答辩时,其答辩委员会组成委员不得少于5人;分组答辩时,其答辩委员会组成委员不得少于3人。

       2. 公开答辩过程中,答辩学生应先自述10-15分钟;然后回答问题20-30分钟:首先在预先留好的复习题中按题号抽签,一般抽3-5个题回答,其次回答各答辩委员就答辩学生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随机提出的3-5个问题。

       3. 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组)均须有完整的答辩记录(在每个学生的专用表格中记录:提问委员姓名、所提问题、学生回答、评语、每个委员给出的答辩成绩等),并按学院规定填写好各种相关表格。

       4. 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必须选各组毕业设计做得最好的学生,向学校推荐,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约占4%。

       5. 毕业设计(论文)缺席1/3者,不得答辩;答辩前,各位导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的图纸、计算说明书,做论文的学生须在答辩前10天将论文交于导师,前五天上交答辩委员会主任。

       6. 答辩后,学生要按要求折叠好图纸(按计算说明书大小规格折叠)连同计算说明书、记录本、表格(答辩记录)等装入毕业设计(论文)专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上填写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导师姓名、袋内所装文件清单(包括计算书、所有图纸目录、记录本、答辩表格毕业实习报告等)。

       7.学生答辩后要按要求的标准上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后,各位导师应及时批阅,评阅要有评语、要批改图纸,并给出最后的综合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最后要评定出校优4%、院优20%(含院优)。

       8.答辩结束后的当日或最晚于答辩结束后的次日上午9:30时前,各学科答辩委员会应把学生成绩[包括:校优学生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教研室主任务必在答辩结束后3日内,把《毕业设计书面总结》(A4打印稿)及电子版上交学院。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及上报

       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评分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答辩(包括图纸质量及图量和计算书质量或论文质量、自述、回答问题、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占50%,平时出勤(包括指导教师点名、辅导员点名、系检查组点名)、学习态度、工作量等占50%;评语可包括:① 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达到任务书、指导书要求,有何特点;② 毕业设计的正确程度,实际意义,计算说明书和图纸质量,工作量;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文字表达能力等;③ 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④ 独立工作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单独评定,不受平时课程学习成绩的影响;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评为优秀(90分及其以上)的毕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4~6%(校优)+16~14%(院优)];评为良(80分及其以上)的毕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65%,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

       各学科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最晚须在答辩结束后的次日下午15:00时前,把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签署后,一式三份报答辩秘书,同时报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全套存档材料(包括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一份、优秀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或毕业论文、2寸照片二张)及电子版材料。

八、毕业设计(论文)评选院优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2.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

       3.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合理,有新意,能顺利进行实验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毕业设计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书写(要求打印并计算机绘图及计算、要有计算程序、计算机出计算结果、图、曲线和数据)整洁,制图符合国家标准。

       5.毕业论文完整,题目有深度,论点明确、有创见,论据严密、充分、可靠,论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准确,书写(要求打印并计算机绘图及计算、要有计算程序、计算机出计算结果、图、曲线和数据)整洁。

       6.外文详细摘要完整、准确、通顺、清晰、简洁。

       7.参考文献书写规范,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目录、页码、内容、图表标号、公式标号、章节、物理量符号(一般应以英文标注为宜)等要对应一致、符合规范。

九、其他说明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学校相应管理文件不一致之条款,均须以学校相应管理文件为准。